下周起未检审货运车不得上路
来源: 南方日报(广州)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魏金锋 通讯员/张挺)为确保源头治超,从21日起,凡未按规定办理检审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,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、构造或者外部特征的货运车辆,一经发现,一律依法强制恢复车辆原状,并由公安、交通部门依法从重处罚。
记者了解到,3月20日前恢复车辆原状的货运车辆,由公安、交通等部门免费进行车辆外廓检测并补发相关证照。自3月21日起,凡未按规定办理检审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,凡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、构造或者外部特征的货运车辆,一经发现,一律依法强制恢复车辆原状,并由公安、交通部门依法从重处罚。各县(市、区)政府组织交通、工商、质监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各车辆修理厂进行全面清查,清查结果向社会公示,并实行挂牌监督。
各县(市、区)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,加强对河砂、瓷土、建材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、货运站场和建筑工地等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管理。下周将由县级以上政府公示属地重点货运源头单位,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(站、场)上路行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