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关于农药运输的通知
各区县交通局,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:
现将广东省交通厅、农业厅、公安厅、安全监督管理局转发交通运安全监管总局《关于农药运输的通知》(粤交运函【2009】781号文转发给你们,请尊长执行。输部、农业部、公安部和
汕头市交通局
2009年06月16日